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以及根据乐昌市长来镇长来幼儿园的申请,我局决定就关于撤销乐昌市长来镇长来幼儿园教民144028160000511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恢复教民144028160000441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一案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乐昌市长来镇长来幼儿园
二、听证事项
对撤销乐昌市长来镇长来幼儿园教民144028160000511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恢复教民144028160000441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一案进行听证。
三、听证日期、时间、地点
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时间:下午15∶00
地点: 乐昌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乐昌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0日
联系电话:0751-5557176
乐昌市教育局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