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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和《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的公告》精神,就进一步规范我市餐饮经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餐饮单位(含夜间大排档、烧烤店、火锅店、饮品店、早餐店、小吃店)每日晚上20时至凌晨5时暂停营业。

  二、全市餐饮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禁止组织或承接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

  三、上述通告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遵照执行落实。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并予以支持,发现餐饮单位有违反本通告事项的,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单位要组织开展严格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



  乐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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