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韶防疫指办明电〔2020〕11号)文件精神,我市已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审批)相关措施。
为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方便广大群众咨询了解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信息,我市建立了防疫监督(服务)员服务和咨询制度,现将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咨询服务和举报投诉电话(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告。同时也请各企业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防控措施、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等到位,强化安全生产,切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乐昌市各行业部门企业复工复产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电话信息表
乐昌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