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以及根据乐昌市长来镇长来幼儿园的延期申请,我局决定就“关于乐昌市长来镇长来幼儿园申请返园复学不予许可”一案继续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乐昌市长来镇长来幼儿园
二、听证事项
对“关于乐昌市长来镇长来幼儿园申请返园复学不予许可”一案进行听证。
三、听证日期、时间、地点
日期:2020年7月10日
时间:上午9∶00
地点: 乐昌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特此公告。
乐昌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
联系电话:0751-5557176
乐昌市教育局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