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人社〔2020〕26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韶人社〔2020〕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韶人社〔2020〕67号)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昌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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