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一、划界范围
本次划界范围为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三条河流,总划界河长80.83km。
二、划界标准
本次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各划界区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有完整堤防河段,取堤防堤轴线(直墙式堤)或堤防背水侧堤脚线(土堤)外扩5-10米为河道管理范围;已建有护岸或规划有护岸的河段,取护岸轴线偏移10-15m为河道管理范围;除有堤防或护岸外的各个划界区河道管理范围按10年一遇洪水位所淹没范围属于河道管理范围。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结合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九峰上廊水、龙山水、廊田水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乐昌市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众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乐昌市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乐昌市昌山西路77号乐昌水务局
联 系 人:黄月玲
联系电话:0751-5555474
传 真:0751-5554686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lchzzbgs@126.com
乐昌市水务局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