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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昌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通知》、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农民合作社培育工作,完成乐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任务,按照《关于公开遴选承接乐昌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公告》的要求,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在申报截止日期内收到乐昌市粤合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材料。

  经乐昌市农业农村局局党组会议审议后,乐昌市粤合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具备遴选乐昌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的条件,可作为承接乐昌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及有关工作任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 0751-5503482。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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