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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注销取水许可的公示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原审批机关注销取水许可证”。我局将依法注销以下取水单位(见附件)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6日至30日(5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乐昌市水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1-5554872,邮箱:lcswjszy@126.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昌山西路77号水务局

  联系股室:乐昌市水务局水资源水电与政策法规股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取水许可单位明细表


  乐昌市水务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注销取水许可单位明细表

序号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证号

注销原因

1

乐昌市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取水粤韶乐字〔2018〕第00030号

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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