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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就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高校毕业生: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韶府〔2020〕7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韶人社函〔2020〕13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基层就业补贴申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补贴期限和标准

  一次性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申领时间及程序

  (一)补贴申领受理时间

  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二)补贴申领地址

  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乐昌市人社局三楼309办公室。

  (三)补贴申领所需材料

  1.韶关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4.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自行提供《企业划型证明》(附件2)、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6.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凭证。

  (四)应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五)补贴申领流程

  1.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乐昌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预审,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2.审核。乐昌市人社局将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代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本条第3项所列材料。

  咨询电话:5571150(乐昌市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

  1.韶关市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划型证明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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