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财农〔2020〕40号
各相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十五届87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63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面(详见附件),以便及时落实各项扶贫工作。现将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面(详见附件)。
二、本次安排的财政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韶财农〔2005〕133号)规定实行报账管理。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严格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方向工作经费安排表
2.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方向扶贫宣传经费安排表
3.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方向扶贫开发项目经费安排表
4.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方向政策本级配套项目经费安排表
5.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经费安排表
6.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省级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现场会乐昌分会场筹办经费安排表
乐昌市财政局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方向
工作经费安排表
注:用于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工作费用、按照《乐昌市规范脱贫攻坚驻镇工作组成员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发放乡镇补贴及伙食补贴、扶贫专职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等。
附件2
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方向
扶贫宣传经费安排表
注: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宣传方向费用。
附件3
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方向
扶贫开发项目经费安排表
附件4
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方向
政策本级配套项目经费安排表
附件5
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扶贫小额信贷项目经费安排表
附件6
乐昌市2020年度本级财政用于省级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现场会乐昌
分会场筹办经费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