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旅体(文旅体)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 系,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 我局现开展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 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 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 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 - 1 -极作用;
(三)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六)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二、申报程序
县(市)、区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申报地区或单位的意 愿,组织专家对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具备申报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 名单,经县(市)、区文化部门同意后报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护中心。
三、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材料内容 1.申报报告:县(市)、区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直属单 位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本地区申报韶关市市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填写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并对 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同时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 文化主管部门批复意见。 2.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 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县(市)、区 级专家组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市)、区级文 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具体格式见附件 1)。 - 2 -3.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 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2)。 4.县(市)、区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附 件 3)。5.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 6.已正式被公布为县(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 目名录文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 点突出。2.5-7 分钟项目申报录像片要将项目最核心、最重要的特征 与价值、最关键的内容与环节介绍清楚,并达到技术要求。 3.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 A4 纸印制、一 式 8 份(原件 3 份、复印件 5 份),项目分布图(A3 纸质彩色印 制版)、证明材料以及其它相关辅助材料一式 3 份。 4.多媒体材料:(统一拷贝至 U 盘或移动硬盘) (1)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WORD 格式); (2)项目代表性图片和项目分布图电子文本(JPG 格式); (3)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材料、保护单位承诺、传承 人(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县(市)、区级专 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专家名单彩色扫描页(PDF 格式); (4)项目申报片(AVI、MP4、MOV 格式); - 3 -(5)其它音频、视频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材料市非遗中心将全部归档,不再退 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 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 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代表性、指定和实施保护计 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
(三)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 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 性、有效性。
(四)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当地的配 套经费预算。
(五)为了继承、发掘城市传统文化内涵,促进物质文明和 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我市文化名城建设步伐,使城市具有吸引力 和生命力。
五、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县(市、区)文广旅体(文旅体)局,按要求认真填写 韶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凡不符合项目申 报条件、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概不 - 4 -- 5 - 受理。并于 11 月 10 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心,所有申报材料由市非遗中心汇总审核通过再上报非遗科。
受理单位:韶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 系 人:许玲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 40 号之一韶关市文化馆
邮 箱:sgfeiwuzhi@126.com 联系电话:0751-8772030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