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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热爱工作;

  3.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纪律观念;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0年4月9日至2003年4月8日期间出生);

  7.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乐昌户籍;

  2.男性;

  3.有驾驶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历年违反考试纪律仍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1人

  三、用工管理和工资待遇

  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订立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公主上路23号市政府三楼(3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557636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核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复印件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原件(用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的,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⑥近期本人正面免冠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4张。

  6.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7.报考费用:无。

  8.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该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常识和技能。不指定参考用书。

  ②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后三十分钟内未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③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④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①组织实施。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一律采取回避制度。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②成绩评定及分数公布。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者,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时间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递补体检对象。

  (四)考察

  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76366。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进入考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进行实名登记,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场;入场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二)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本公告由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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