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驾驶员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实操、面试等程序,杨龙坚、李瑞华两位同志符合我中心汽车队驾驶员聘用资格条件,拟聘用为乐昌市人民政府汽车队驾驶员,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乐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综合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5月6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5560828。
乐昌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中心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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