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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乐昌市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告》(韶农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乐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起草了《乐昌市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合理性,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14日,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乐昌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寄至:乐昌市河南路8号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联 系 人:潘雯琳

  联系电话:0751-5503482

  传    真:0751-5507210

  邮    箱:lc5503482@163.com


  附件:《乐昌市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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