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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6.《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7.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二、职责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echang.gov.cn)

  【监督渠道】通过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众互动平台(http://www.lechang.gov.cn/zmhd/zjdc/index.html)、电话(0751-5555340)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事项类别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

办公室

2

机构职能

机构情况

开发区单位简介和主要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办公室

3

规章文件


与开发区管委会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办公室

4

规划计划

工作计划和总结

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总结

办公室

5

工作动态

工作情况

重大政务活动、重点工作

相关业务科室

6

业务工作

业务工作

开发区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运行情况

办公室

7

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

开发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信息

财政审计科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公开内容

财政审计科

8

其他


通知、公示、公告

办公室

9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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