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ech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地址:乐昌市公园路7号)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以下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乐昌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局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活动、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负责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商贸流通、口岸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监督、督促、检查、协调工作;制定交通运输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六)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通知、公示、公告以及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编制了《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局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2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echa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地址:乐昌市公园路7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局公开主要采取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形式。同时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局在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乐昌市公园路7号)设有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者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市档案馆二楼)查阅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务动态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查阅或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市档案局二楼)查阅。
●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局关申请获取相关的中心信息。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乐昌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附件下载网址https://ysqgk.gd.gov.cn/751007/index,选择乐昌市交通运输局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④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⑤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①书面申请。
当面提交:申请人可到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
信函提交: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乐昌市交通运输局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乐昌市交通运输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项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乐昌市公园路7号
邮政编码:512200
联系电话:0751-5553195
传 真:0751-5553195
电子信箱:lcjtjbgs@12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1-5553195,传真:0751-5553195,电子邮箱:lcjtjbgs@126.com,办公地址:乐昌市公园路7号,邮政编码:512200,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电话、传真投诉时间为工作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乐昌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电话:0751-5576600)或者乐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51-6926668)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乐昌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