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乐昌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联系人: 邓贵福(乐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工作邮箱:lcjcjygdygz@126.com。联系电话:5552533。
附件:乐昌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实施方案
乐昌市教育局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乐昌市财政局
乐昌市公安局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乐昌市交通运输局 乐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共青团乐昌市委员会
2019年12月17 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韶关市教育局,市政府办,邓洪炜副市长。
附件:
乐昌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韶关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实施方案》(韶教联〔2018〕4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实践、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让广大中小学生在研学实践中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感受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感受革命光荣历史,感受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感受地域特色,激发对党、对祖国、对家乡的热爱之情。
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要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注重因地制宜、突出韶关及乐昌特色,精心设置研学实践活动课程 ,实现“寓教于游”、“寓学于游”;建设一批高标准、引领性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培育一批高素质、专业性的研学实践师资队伍,打造一批高品位、示范性的研学实践活动项目,建立一套高效、创新的研学实践发展机制,努力形成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措施到位、运行操作规范有序、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学校和学生积极参与的研学实践发展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研学实践要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全方位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二)教育性原则。研学实践要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
(三)实践性原则。研学实践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亲近自然、接触社会、拓展视野、参与体验、丰富经验和阅历。
(四)公益性原则。研学实践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三、主要任务
(一)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各中小学校要根据实际,把研学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实践和学科课程有机融合,避免“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现象。学校要灵活安排研学实践内容和时间,确保每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参加有效的研学实践活动,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研学实践时间原则上小学阶段2-3天,初中阶段3-5天,高中4-7天,尽量安排在学期当中,避开旅游高峰期。市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研学实践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根据地域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情县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实践活动课程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建设研学实践基地。市教育局牵头,会同文广旅体等部门,结合域情、校情、生情,依托本地自然风貌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综合实践基地、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机构等,按照知识科普型、体验考察型、励志拓展型、军事主题型、自然观赏型、文化康乐型等六大类,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主题性实践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团市委)
(三)合理布局精品线路。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需求,以研学实践基地为重要依托,建立不同半径的课程资源圈,积极推动研学实践资源信息共享和区域合作,构建研学实践基地图谱,有效对接基地课程和学校课程,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提供资源支撑。加强研学实践基地课程开发,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军事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实践精品主题线路,形成由点成线、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实践网络。要充分利用本地原有的教育资源,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而设计成本低、教育价值高的研学内容,避免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和课业负担。(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
(四)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要确定相应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作为研学实践活动负责人,负责本校研学实践。市旅游部门牵头明确研学导师评定与服务规范,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研学实践导师队伍,组织研学实践导师接受组织开展研学实践的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市教育部门要将研学实践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制定计划开展研学实践导师培训。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遴选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以及承接研学实践活动的企业或机构,要加强研学实践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确保研学实践工作规范开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
(五)规范研学实践组织管理。文广旅体部门加强对承办研学实践活动的旅行社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建立研学实践活动管理平台,制定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在制定研学实践活动计划和方案时应主动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家长会等形式,明确告知家长研学实践活动的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服务机构、组织管理、安全责任及保障措施等信息。学校组织研学实践要提前按管理权限报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审批表见附件2)。学校要对参与师生进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学校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时,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干部、教师、安全员,也可以吸收少数家长志愿者等负责安全保障工作,安全保障人员与出行学生人数比例小学不少于1:20,初中不少于1:25,高中不少于1:30,且必须安排医务人员随行。学校委托开展研学实践活动,要与经市教育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准入的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的安全责任,同时须有一定的学校干部、教师参与安全管理。学校自行开展研学实践活动选择路线或者委托企业、机构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以及涉及出行费用时,要有家长委员会参与,做到全程透明公开。学校领导、教师参加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企业、机构组织的学生研学活动应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其费用须由学校负责。(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六)加强课题研究。教育部门要深入研究研学实践工作的规律、方式、评价等,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各校分别设立一批研究课题,以课题研究为引领,研究和解决研学实践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推进研学实践工作的有效模式,同时总结经验,形成成果,纳入教育教学成果范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创建示范学校和示范基地。在推进研学实践活动过程中,要注重充分挖掘和提炼典型经验。市教育局定期联合有关部门评选一批“优秀研学实践基地”、“优秀研学实践学校”、研学实践精品课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财政局)
(八)形成推动研学实践合力。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经费。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交通部门根据研学实践需求,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要督促辖区范围内承担运输任务的有关运输企业确保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安全保障。文化旅游部门要指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实施门票减免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按照规定费用全免,其他场馆(区、点)门票优惠价格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单个学生门票的价格,同时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落实部门职责。文化旅游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负责审核承接开展研学实践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并监管相关企业、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研学组织。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加强对研学实践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卫生安全及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研学实践住宿的宾馆、酒店行业治安管理的指导,加强对研学实践基地的治安管理干工作,严肃查处涉及研学实践活动的交通违法行为。住建部门引导具有教育性的工程建设项目主动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提供专业介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团市委)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11月—12月。印发《乐昌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启动研学实践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2020年8月。结合我市实际,安排乐昌小学、金鸡小学、新时代学校、长来中学、云岩中学、乐昌一中等6所学校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试点学校制定研学实践工作计划和课程方案,做好研学实践的资料积累和经验传承,为全面推广中小学校研学实践工作提供借鉴。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9月—2021年10月。认真总结研学实践工作取得的阶段成果,逐步在全市中小学校铺开研学活动,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研学实践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发改、文广旅体、公安、财政、住建、交通、市场监管、市卫健、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1),负责对全市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研学实践工作的开展。市教育局牵头协调组织本市域中小学研学实践实施工作。各中小学校成立专门机构,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制度,积极组织实施。
(二)建立安全出行责任保障机制。各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研学实践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批备案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安全保障方案和出行应急预案。学校要切实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研学实践交通安全应急演练;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研学实践活动前应将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出行应急预案、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教育局审批备案,并报承保校园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备案。学校委托承办机构(企业)开展研学实践,要与经教育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准入的有资质、信誉好的受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其安全责任和服务标准,并做好监管。要选择开发成熟、安全性高的研学实践线路。承接研学实践活动的企业或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开展研学业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报备表和相关材料。在研学实践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学校或研学实践承办单位(机构)必须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实施现场救援,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请求事发地的110、120等支援。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或恶劣天气(如台风、大雨、大雪、雾霾、冰雹等)时,应及时取消或中断研学实践活动(在安全市驻留、返回校园或延期出发),待条件允许时再择日安排活动。
(三)建立研学实践科学评价机制。要建立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评价机制,把中小学组织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情况和成效作为学校综合素质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差异,鼓励多元发展的前提下,对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同时,市教育局要在本市域内广泛开展优秀研学实践校的评比活动,征集研学实践典型案例,挖掘和提炼先进经验,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研学实践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培育、挖掘和提炼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先进典型经验,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形式,制作研学实践产品手册和宣传册,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研学实践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实践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附件:1.乐昌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协调小组人员名单
2.乐昌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审批表
3.乐昌市研学旅行承接企业(机构)报备表
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印发《乐昌市推进中小学研学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