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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韶关市乐昌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81MB2D250355/2025-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1-07
名称: 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农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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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农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9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农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韶关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韶人社函〔2024〕73号)和《关于做好乐昌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函[2024]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农村行业实际,现就2024年度我市农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可报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受理时间、地点、条件

  (一)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受理地点

  乐昌市农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乐昌市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地址:乐昌市大昌路52号乐昌市农业农村局306办公室。联系人:张开昱,联系电话:0751-5507127。

  (三)受理条件

  1.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下列相应文件规定的要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等有关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2.申报人需提供本单位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3.申报人如属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事业单位编制在职证明。

  4.管理岗的不能申报职称。

  5.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要求提供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在报出纸质申报材料后5日内,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报电子材料到本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职称评审相关表格(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表格请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人根据自身专技岗位,对照国家、省和地方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符合《关于组织韶关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2)及下列规定要求,否则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一)《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1份,普通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

  (二)《初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用A3纸打印,共11份(其中原件1份)。

  (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七)1份。

  (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各1份复印件(须经工作单位审验盖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五)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粘贴于表四“继续教育证书”页内。

  (六)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近半年或以上社保证明原件1份,粘贴于表四“其他证书、证明”页内。

  (七)提交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资历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表八),可提供个人档案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的复印件(须经工作单位审验盖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八)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双面打印,须本人亲笔署名)。

  (九)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1份(附件6)。

  申报评审材料须工整、规范、清晰,符合规定的质量、数量和规格要求,并用标准牛皮纸资料袋封装(不得使用牛皮纸盒或塑料文件盒封装),材料袋无破损。材料袋封面贴上《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底部写(贴)上申报人姓名、单位。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如实履行第一审核职责,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不少于5个工作日(张贴日第二天算起)的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合法性审核:是否符合省相应资格条件的申报条件要求,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是否符合执业类别和范围的规定。

  真实性审核: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术成果、业绩及所起的作用、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完整性审核:申报的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中必填栏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空白,是否如实填报负面情况,是否如实填报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资格及其名称,提供的复印件是否有经验证人验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时效性审核: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是否按调整后的方法计算,材料申报时间、公示时间、盖章审核时间前后是否矛盾。

  2.对于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将结果及时报送本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七)和《初级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本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五、评审费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 号) 规定的标准收取。申报员级、助理级职称280元/人。相关费用直接纳入市财政专项账户,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六、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评审会名称为“乐昌市农业技术人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电子相片请上传红底或蓝底的清晰免冠证件照。

  (三)其他请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参照《个人用户操作》以及《专技系统常见问题解答&操作手册》等文件指南操作。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韶关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乐昌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 )

  附件4.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

  附件5.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

  附件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

  附件7.2024年度乐昌市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统计表

  附件8.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

  乐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7日




         附件1.关于做好韶关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乐昌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 )

         附件4.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

         附件5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

         附件6.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

         附件7.2024年度乐昌市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统计表

         附件8.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