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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编制2024年度乐昌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目录下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8号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751-5554726;电子邮箱:Lcsc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及时更新内容等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加强本部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下达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动态更新调整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强化使用,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积极作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发布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下达各类专项资金公开、乡村振兴资金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绩效监督检查公开、地方债务信息公开、财税政策法规公开、会计业务信息公开、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新闻动态等政府信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14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办理流程,加强沟通协商,提升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做好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宗,上年度结转0宗,转下年度办理0宗,共办理2宗,其中自然人申请件2宗,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0宗。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宗,占100%;不予公开0宗,占0%;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0宗,占0%;不予处理0宗,占0%;其他处理0宗,占0%。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落实本级行政机关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定期清理不具备实际效用的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在县、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管理、统一防护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开展政务公开外部观测并抓实反馈意见整改,督促本部门各股室中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举办本部门政务公开培训,聚焦前沿动态,紧贴工作实际,为推动政务公开业务读懂政策、把准要求、理清思路、完善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开展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建立完善纠错反馈机制及时通报错情和纠正,确保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总体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但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部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量较少,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传播力度不足,影响力有限;三是人员能力需紧跟时代发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附件:乐昌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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