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市县级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4〕3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广东财经大学具体实施,要求各市、县(市、区)将问卷二维码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让社会知晓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请微信扫描下方“2024-韶关市乐昌市社会人士公众满意度调查二维码”,进入问卷填答。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市政府2024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满意度调查, 客观公正地填写问卷、反映意见建议,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2024-韶关市乐昌市社会人士公众满意度调查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