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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乐环党组[2023]1号

各股室、分站: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现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黄常春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陈明才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党建、意识形态、政务公开、保密、人事、财经、资产管理、审计、党群、乡村振兴、创文巩卫,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污染物总量减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依法行政及法制审查、生态环境标准管理、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宣传、责任考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损害赔偿、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普法、依法治市等工作,负责环委会办公室、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股、法规股。

  王  帆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工作,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生态修复补偿、自然保护地及生态红线监管、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环保督察、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事件调查处置、环境应急及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对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综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平安建设、环境监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考核、三防、森林防火、禁毒、扫黑除恶、打击走私等工作。分管执法股、韶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乐昌分站。

  根据“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应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保密、消防安全等工作,同时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党组

  2023年1月3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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