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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各股室、分站:

  因人事变动,为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调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人员,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常春

  副主任:陈明才 王  帆

  委  员:曹海雄 潘睿 张冬华 丘德胜 黄禧清

  行政处罚案件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股,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丘德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寿根、廖云双为办公室成员。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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