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水库是乐昌市法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广大人民群众重要的生产生活水源。为保护一湖清水、守护饮用水源安全,近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联合乐昌市水务、农业、公安、廊田镇政府等部门开展了龙山水库垂钓专项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对垂钓者进行劝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八款规定“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放养畜禽活动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经过前期多次巡查、摸排、研讨,初步掌握了龙山水库钓鱼人员情况,有的放矢制作了《关于龙山水库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分发周边市民,对发现的违法人员现场进行宣传和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内游泳、垂钓等违法现象已有所减少。
执法人员发放《提醒告诫书》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4处非法钓鱼人员。执法人员立刻对垂钓者进行饮用水源保护法规宣讲和行为劝导,发放《提醒告诫书》,登记钓鱼者的个人信息后劝离水库。垂钓市民表示不会再到龙山水库垂钓。
保护一湖清水是每一位公民共同的责任。龙山水库饮用水源健康,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更关系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杜绝违法行为,让龙山水库青山常在、水质常清!
(供稿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贺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