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乐昌市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部署动员会暨培训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广泛动员全市各方力量,并对创建工作进行培训,力争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标。乐昌市委书记钟曦、市委常委林砂胜等市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林砂胜主持会议。
郭葳副市长部署乐昌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锁定目标,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途径。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创建工作如期顺利完成。二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切实把握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我市创建工作总体按三大阶段有序推进。三要对标各项考核指标,落实部门责任与重点任务。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乐昌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各方责任与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提升县域生态质量、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增效、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全民共建共享机制、建立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保障。四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务必突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强化督查考评、强化工作合力、强化氛围营造,确保创建工作出实绩。
钟曦书记作创建工作动员讲话,强调: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更是一项惠及全体市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韶、乐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主动作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突出创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进一步查漏补缺。全面落实整改,做好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做好结合文章,探索“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目标如期实现。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督查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会议上,技术单位专家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流程、重点工作作了解读,并现场为各部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