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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韶关市局和乐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乐昌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我局坚持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一是局党组常态学。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学习。二是机关干部自觉学。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平台开展理论学习,多层次、多角度体升了法治素养。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韶关市委“363”、乐昌市委“1361”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建设

    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省委“1310”韶关市委“363”、乐昌市委“1361”具体部署,做好计划,抓好落实。一是局党组认真推进法治建设,压实领导责任,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局中心工作。二是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三是组织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行政执法能力。四是通过“线下+线上”“个人自学+党课”等方式和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五是制定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乐昌分局坚持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分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指导工作。截至12月20日,分局党组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7次。二是抓好落实分局党组“一岗双责”职责,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专题会议,完善印发《中共韶关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党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督机制》,重新梳理明确分局权力运行清单21项,排查廉政风险点26项,分别对应制定防控措施47条。三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利用线上培训、班子讲党课、“党纪党规每日学”等方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监管企业坪石发电厂、东锆新材料、粤北化工、银峰钛业等的日常指导帮扶和监管检查力度,督促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证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开展生猪养殖领域专项排查检查。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猪场异味扰民问题,安排专人调查摸排乐昌市重点区域生猪规模养殖场的情况,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并指导养殖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三是落实上级部门专项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发起的涉气重点源自动监控系统专项整治、涉铊企业排查整治、汛期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自行监测联合帮扶检查等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要求,督促问题企业整改到位,确保落实好上级部门部署开展的各专项检查工作。四是严格监管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污染源6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70人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立案调查9宗,联合监测分站开展监测25家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25家次截至目前,各类信访投诉平台和渠道累计接到环境问题的群众信访投诉案件共计289件,处理率为100%。五是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法定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时段、台风“摩羯”期间应急值守工作,深入检查涉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状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废弃危险化学品存放安全隐患。对各涉危险废物相关企业排查、排序、排除,为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守好门、站好岗。

   (三)稳步推进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024年以来,有效应对突发水环境应急事件,推动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事件结束后,及时复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应急能力。二是提升应急处突能力。通过深度参与前期筹备阶段演练方案制定,跨部门协调视频拍摄、演练事宜,安排人员参加预演和演练,圆满完成在乐昌市三溪镇举行2024年粤湘两省武江(武水)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任务,通过全程参与和观摩演练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四)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据统计,已信息公开125宗,按期公开并及时进行更新,同时对往年数政局反馈的情况已进行整改。

   (五)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情况。一是已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节能宣传和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到我局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讲座;三是联合暨南大学、乐昌市庆云镇政府、乐昌市庆云中学在南岭森林大气环境与碳中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教育基地组织开放日活动。

    (六)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在实处。一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按要求及时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规范了重大执法事项的决策程序,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在行政工作中积极咨询和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三是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责。实行行政许可标准化,严格实行环评审批制度,严格对照权责清单开展工作,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四是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五是深入推进学法用法制度。 省、韶关市的学习中,双周论坛定期学习法治相关理论,不断提升领导层的法治思维;对全市系统内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与宣传,保障各项法治建设具体任务落到实处。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省、市具体部署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仍有一定距离,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依法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限于基础层面,掌握不够、理解不深,未能充分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来迅速应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形、新问题。二是执法监管力量不足。近年来,生态环境日常监管个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社会对生态环境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格。但基层行政执法任务重、环境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仍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内容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宣教比较欠缺,实效性有待增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更新频率比较快、调整幅度大,部分企业守法意识仍然比较薄弱,企业重发展轻保护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结合企业需求开展普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措施的认知度不高,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仍有待拓宽。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形式相对单一、创新不够,普法渠道需要多元化。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乐昌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韶关市、乐昌市具体部署,在法治轨道上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各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引导领导干部做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水平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执法大练兵与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相结合,以执法实战促练兵。按照“局队合一”的执法体制要求,合理调配人员岗位设置,对持证人员开展上岗考核工作。结合执法业务,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文件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三)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推进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全力贯彻实施2021-2025年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创新普法形式,将普法与日常业务紧密融合,开展多种形式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环境法治观念。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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