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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韶关市生态环境乐昌分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2024年试行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韶关市生态环境乐昌分局执法装备采购。( 预算金额:不高于12万元 )

    二、采购询价表

序号

仪器名称

功能参数要求(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标配)(2024年版))

品牌

规格型号

功能参数情况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功能需至少满足前列功能参数要求

1

现场执法记录仪

满足现场执法记录要求,便携性强,具备连续稳定高清影音摄录、夜间摄录、地理定位(北斗定位系统)、数据储存(储存格式需兼容国产计算机)及传输等功能,整机防摔、防撞、防水、防爆。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有声控、视频同步传输、支持AR、AI识别等功能的集成化穿戴式、佩戴式现场执法记录仪。




5套



2

个人剂量报警仪

用于实时检测个人暴露于辐射环境中的剂量水平。具备小型、便携、可佩戴、可报警、可定期记录个人接受的累计辐射剂量、评估辐射危害并控制个人辐射剂量等功能。




7部



3

单人防护装备

用于现场执法人员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绳、防毒面具(面罩)、反光标识服、护目镜、防护(作训)鞋、强光手电、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等。




7套



4

水质快检试剂包

用于废水水质快速检测,可选择试纸、比色管和试剂盒等类型,能快速定性检测 pH、COD、氨氮、总磷、总氮及常用重金属等指标。




3套



5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

通过光离子技术快速检测VOCs气体。具备防爆、便携性强、检测精度高、检测结果可直接读取等功能。




3部



6

手持热电风速仪

配备热敏式感应探头,无需风叶旋转即可测量风速,可直观读数。




3部



7

测距仪

应符合GB/T 14267-2009的规定。具备激光测距、防摔、防水等功能(可根据需要增配瞄准定位、北斗地理定位等功能)。可以和测角设备等结合测量出角度、面积等参数。




3部



8

水样采样设备

用于现场地表水或污水的水质采样,应包括采样桶、采样瓶等(可根据需求增配样品固定试剂、样品封存材料、低温保存装备等)。




3套



9

便携式噪声检测仪(声级计)

符合GB/T3785.1-2023的规定。用于环境噪声的即时和等效检测,具备积分统计和打印功能。




3部



10

录音笔

具备语音转文字功能。




1部



11

对讲机(可含防爆功能)

具备分频无线集群通讯、便携、防摔、防水(防爆)等功能。




2部



12

热成像仪

用于远距离观测企业生产状况,分辨目标物的温度。将不可见红外能量转变为可见的热图像,能实时显示被测目标表面温度及背景环境温度。能进行温度分析、背景补偿、温度修正、温度报警等。能同时保存红外和可见光影像。




1部



13

轻型或微型无人机

轻型无人机与微型无人机定义参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执行。用于航空影像摄录、线索发现、执法取证等。具备长时间续航、高分辨影像采集、数据稳定传输等功能,使用北斗定位系统定位导航。根据需要可搭载污染物快速检测、备用电池、热成像系统等装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实际管理需要建设集群式无人机管理系统(或无人机管理工作站)。




1架



14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用于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快速检测,至少可检测TVOC、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气、氯气等指标;具备便携性好、集成度高、检测速度快、稳定性强、检测结果可直接读取等功能。




1部



15

执法代步工具

为执法人员赴近距离执法现场的代步工具,可为代步车、电瓶车、摩托车等。




2辆



16

信息采集站(工作系统)

为现场执法记录仪的配套信息采集站(工作系统),便于音视频资料的采集、传输、分类、编辑和储存。




1台




以上价格总计:    元。

注:1.本报价包含设备配件、交通运输等服务。2、本报价已包含了所有税、费。

    三、参加报价的资格要求

   (一)询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及《资格条件承诺函》。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5.必须依照附件要求逐项进行报价并注明产地,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最终以最低价格公示中选供应商。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供应商(服务方)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

   (三)其他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5.报价单位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且近年来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没有违法记录;

    6.本次执法装备购置询价面向小、微企业投标,鼓励有资质的小、微企业积极投标。

    7.报价单位填报询价表仪器品牌、规格型号时,应确保至少满足询价表功能参数要求,优先考虑要求的口碑好、品牌硬、售后优的产品,并对仪器的质量负责。

    四、询价文件要求

    1.根据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报价方案等材料。报价文件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注明“xxx公司(供应商)关于xxx项目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内寄(送)到我局。 

    2.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对本次询价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韶关市生态环境乐昌分局赵先生,0751-5564918。

    六、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8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若是寄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

    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银滩路67号(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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