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8日上午,黄圃镇紫溪村委会大塘村小组村民吴水清在大塘村石灰冲山脚下自家农田干农活时,发现一只体重约2公斤左右的野生黄猄。出于对小动物的保护,吴水清将该黄猄带回至家中并马上向紫溪村委会汇报该情况。紫溪村干部得知该情况后,高度重视,紫溪村委会副书记吴树芳、村干部白头检第一时间赶往吴水清家中,经请示上级林业部门,黄猄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应及时放生。最终,在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吴水清主动将该黄猄放生至大塘村石灰冲山上。
据了解,黄猄学名赤麂,被列入国家林业局于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16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ver 3.1——无危(LC)。
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以及对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是一种美德,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关乎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性,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吴水清主动放生的行为值得高度赞赏和肯定,我们也呼吁越来越多的群众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共同参与到保护国家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共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