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以下称《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60号令,以下称《规定》)和省、韶、乐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我镇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下称“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要求,坚持“监管+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及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切实全面精准防控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全镇要按照“2022年全覆盖、2023年见成效、2024年常态化运行”的工作目标,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有力提升我镇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建设人民满意食品安全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圃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食药安委重点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主要任务是统筹协调落实“两个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做好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的组织实施,开展督导检查,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乐食药安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镇食药安办),办公室抽调力量设工作专班。主要任务是做好与乐“两个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和有关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络,承担镇级包保组织工作,指导做好宣贯培训和督查落实,汇总梳理本地区落实情况、总结做法成效。
各村(社区)参照镇的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三、明确范围
(一)包保干部范围。依据韶关市文件要求,将持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级,并一一对应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领导干部,通过实施包保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控风险,包保干部范围一般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应职务职级的干部,以及村两委成员。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包保B级主体,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应职务职级干部包保C级主体,村两委成员包保D级主体。对于包保主体数量较多的村级,包保干部可以结合需要扩大至一般干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不能将监管干部代替包保干部。
(二)食品主体范围。结合实际,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2017)》和我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业态、规模、风险等级等实际,将各类主体划分为A、B、C、D四级。
A级主体:包括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以上的市规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额1300万以上的批发、销售企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幼儿园食堂,限上餐饮营业额较大企业及部分用餐人数较多的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特殊业态、风险场所的集体食堂和市重大活动餐饮保障单位。市级层面认为应当提为A级主体管理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B级主体:A级主体以外的其他企业,主要包括辖区内认定的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经市领导小组讨论认为应当提为B级主体管理的辖区内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C级主体:A、B级主体以外的其他企业,主要包括辖区内认定的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等。经镇领导小组讨论认为应当提为C级主体管理的辖区内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D级主体:A、B、C级主体以外的其他企业,主要包括辖区内认定的微型食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用餐人数200人以下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幼儿园食堂,以及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
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分级标准,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再细化本辖区内的具体分级标准,并按照各层级应包必包、比例适中、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分级,并由各层级印发、下发本级包保主体目录。
四、工作内容
(一)实行责任清单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对应的包保责任清单制度,韶关市级领导干部包保A级主体,乐昌市领导干部包保B级主体,镇级领导干部包保C级主体,村级干部包保D级主体。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均要有一一对应的包保干部。包保干部须按照对应层级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建档锁定以备案备查。A、B、C、D级企业划分标准可根据包保干部人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并结合各村(社区)人均包保任务比例安排作调整。通过科学确定包保比例,防止包保任务偏轻偏重。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的原则,优先安排有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特殊业态等行业监管部门联系包保,统筹本地挂点、暖企、稳经济稳市场主体。
(二)实行任务清单制。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的任务清单制(见附件4)。各级包保干部须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春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确定为高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如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开展现场督导,并可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监管系统定期巡查指导。对包保主体较多的地方,对于低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检查汇报、电话询问、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对包保主体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分片包保集中督导检查。
(三)实行督查清单制。省、韶、乐将定期开展督查,建立健全镇督查清单制度(附件5),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导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项目。镇食药安办要制定督查方案,包括重点督查区域、督查对象、督查清单等,建立督查组,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部门,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下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督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督查情况逐级上报。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参照《乐昌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制度》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并计入督查工作问题台账、跟进整改情况、验收复核销号。
(四)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包保干部须同本级党委或政府(上级食药安委)、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6),明确包保主体,履职尽责,完成任务。原则上,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同上级食药安委主任签订承诺书;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镇党委班子成员同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或其委托人签订承诺书;镇政府副职等同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其委托人签订承诺书;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干部同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其委托人签订承诺书;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同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其委托人签订承诺书;村两委委员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订承诺书。各级签订的承诺书需逐级上报存档备案。
(五)建立督导企业与包保干部承诺书制度。企业主体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须同包保干部签订《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7),承诺书应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载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等内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协助镇、村(社区)两级干部分别与所包保的C级、D级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分别由包保干部、包保企业存档并报送同级或上一级食药安办备案。
五、工作安排
在市食药安委的指导下,结合我镇实际,由镇食药安委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的落地落实,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全覆盖摸清底数(2022年10月25日前)。组织对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食品生产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分布、规模、业态等全覆盖摸底调查,结合实际确定包保主体分级标准;协调相关部门,明确镇、村(社区)两级包保干部范围、数量。
(二)建立包保责任清单(2022年11月21日前)。按照确定的包保主体分级标准,组织建立两级包保主体台账,明确联系人;组织确定镇、村(社区)两层包保干部名单,实行台账管理。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要求,组织建立镇、村(社区)两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各层级包保任务要科学合理,比例适中,防止偏轻偏重。
(三)签订两个“承诺书”(2022年12月1日前)。组织包保干部同上级、本级党委或政府(食药安委)、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别与包保干部签订《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四)实施首次督导(2022年12月底前)。各级包保干部要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所签订两个承诺书的生产经营主体(含“三小”)完成一次全覆盖督导。
(五)宣传培训(2022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镇、村(社区)两级包保干部轮训,讲解分层分级工作机制、各级包保任务和具体应用操作,及时通报本地包保主体、包保干部范围、包保任务等。
(六)实现按季度督导(2023年至2024年底)。及时总结上一次督导工作经验,必要时对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加强与属地基层监管部门的衔接和监管信息共享,有针对性地进行第二轮督导和每季度的常态化督导、不断提高督导工作成效。
(七)开展首次督查(2023年6月底前)。制定督查方案,组建督查组,按照“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方式,督查下一层级包保干部落实“三清单一承诺书”情况并形成督查报告,镇级食药安办需将督察报告报送至市食药安办。督查频次一般每年1次。
(八)确保落地见效(2023年底前)。“三清单一承诺书”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深入人心,有关实施要求成为包保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自觉行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明显减少,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九)确保常态化运作(2024年始)。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精准,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意见》的实施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的现实需要,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有效落实的创新实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责任和任务压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个人。强化包保责任与监管责任的衔接,不得以监管责任替代包保责任。
(二)注重统筹结合。党委、政府要将落实“两个责任”机制,与《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韶办字〔2020〕19号)中11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新修订《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结合起来,与督促企业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行动结合起来,与我镇的企业联系、暖企服务、助企纾困等结合起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发挥我“社区吹哨 党员报到”组织优势,发动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协助村、社区干部食品安全督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构建全共建共治格局;要结合全市基层市场监管下沉综合执法改革,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办公室,以及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保证食品安全执法力量和专业人员,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见效。
(三)强化动态更新。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在统一建设全国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及移动端应用。镇食药安办要充分发挥协调联络作用,根据党委、政府要求实际调整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上报。要及时更新报送包保主体信息,确保数据完整规范、客观准确。组织人事部门及时通报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信息,对领导干部变动的及时更换包保干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包保干部,并逐级上报备案。包保干部须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或村支部(村委会)和上级食品安全办报告履职情况。
(四)注重通报联络。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包保企业主体、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包保联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包保重点企业的机制,有关部门要协调包保领导到包保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包保督导的工作,并负责填报督导任务清单、反馈有关工作情况。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协调做好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和执法人员的衔接,推动包保工作的常态化运行。包保主体收到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包保干部通报。包保主体的风险等级升高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多次抽检不合格、因食品安全问题被举报投诉、发生重大舆情时,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包保干部,包保干部应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包保干部督导包保主体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或镇食安办,并立即组织现场检查或立案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改正。
(五)强化考核评价。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村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重点指标,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在评议考核中适当加分鼓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考核扣分或降级评价。包保干部履职督查情况应当作为村(社区)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包保干部在履职督查检查工作中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表现突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及时总结交流。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党委、政府和食药安委的领导下,按照“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每半年一总结、每年一评议”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情况梳理,研究解决问题措施;每季一通报,及时传达有关精神和要求、指出不足;每半年总结交流一次经验、取长补短、齐头并进;每年开展一次评议,设计公正、客观和可量化、操作性强的指标,做好日常汇总统计,为年度食品安全加分或减分考核评议提供依据。
(七)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宣贯培训力度,通过制作工作手册、宣传单张、组织讲解轮训等举措,将落实“两个责任”宣传到每名包保干部、每个企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强化业务培训,将“两个责任”相关工作内容纳入“食安快线”、食品安全员服务平台,强化对食品安全员和食品从业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将“两个责任”文件精神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内容。
(八)严守工作纪律。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提醒包保干部,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开展督导,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加重企业负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收受企业财物、接受企业宴请;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层层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