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中共乐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法治办〔2022〕31号)》要求,现将黄圃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指导下,全镇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在全镇范围内顺利铺开“八五”普法。
一、2022年度法治建设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格局和大背景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要求,黄圃镇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为基础,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
1.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导考核。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2年)》部署的工作任务,紧扣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确定了全镇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年终目标任务考核等方式,全面提升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分析考核结果,对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根据《黄圃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党委书记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司法所负责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根据省、韶、乐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
(二)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严格评查行政执法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全镇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管理行为。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发现突出问题。
2.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文书均采用文字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程留痕,并且充分采用文字记录、视音频拍摄、拍照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运用电子化手段加强和提升监管。目前黄圃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基本配备传统执法记录仪,均在日常执法活动中予以使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镇行政执法部门,基本能严格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公开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信息,对调整的新事项进行及时的信息维护。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全面推行,镇政府已聘请法律顾问,共同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全镇贯彻落实《黄圃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情况、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有序开展复议应诉工作,成效明显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工作要求,确保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扎实推进;完善信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依法享有人身安全的权利,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由镇党政办、司法所牵头负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更好地解决行政争议。
(四)宣教先行,有效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镇党委、镇政府始终坚持宣教先行,通过大力宣传普及宪法内容,全方位构建普法教育新格局,多层次组织法律培训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全镇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乡村振兴和“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2 年按照“八五”普法和全镇普法工作要点,充分利用乡村振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机会以及4.15安全生产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法治讲座39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0余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考试1次。以村委会干部为基础,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最大限度地把法律服务放到基层第一线。大力构建“大调解”格局,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主要存在问题
近年来,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镇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目前镇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历史使命以及建设法治政府之间的要求存在较大落差,不利于黄圃镇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黄圃镇缺少法治专职工作人员,镇政府公职律师力量较为薄弱。“放管服”改革不协调、不同步,镇、村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接入使用推行难度大,“一窗办理、一网办理”程度不高,与实现“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的要求差距较大;乡镇执法体制改革进展不均衡,成效不明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参差不一,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在工作中,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盲目追求“稳定”而牺牲“法治”的现象等问题。
三、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黄圃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按照省、韶、乐法治建设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重点将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黄圃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及时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制度,推进法治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加大学法、用法的力度。将普法工作作为长效机制,继续深入推进。
3.增强法治宣传,做好普法工作。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并鼓励年轻干部多利用空余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领导干部要通过加强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多渠道、全方位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群众的法律义务意识对执法工作至关重要。在依法治国理念的大前提下,严格规定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的同时,逐步完善执法对象配合执法的法定义务,增强群众在享有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应履行相应法律义务的意识。
四、2023年工作建议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实现法治社会任重道远。黄圃镇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开展好下一步的依法治理工作。在2023年继续推进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形象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对标相关要求,推进公职律师应设尽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
乐昌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