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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圃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的意见》和省、韶、乐妇联改革方案的要求,健全完善基层妇女代表大会制度和执行委员会制度,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扩大组织成员,实现区域化覆盖。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把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务实为民、群众公认的优秀妇女选进乡镇妇联领导班子,把我市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成工作上有活力、组织上有凝聚力、社会上有影响力的群众组织,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乐昌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黄圃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指导检查。

    组  长:张德生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晓燕 党委委员、妇联主席

            李艳华 党委委员

    成  员:吴晓玲 党建办主任、妇联副主席

            付祺文 纪委专职副书记

            谢小梅 一级科员

            肖玮琦 一级科员

            范玉婷 试用期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妇联,由吴晓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基本原则

    镇妇联组织换届选举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确保换届选举正确方向。

    (二)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健全选举办法,正确引导妇女群众行使民主权利。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办事,严格选举工作程序,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规定环节不减少、操作程序不简化。

    四、主要任务

    (一)回顾总结本届基层妇女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讨论确定新一届基层妇女工作的目标任务;

    (二)选举产生镇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常委会、主席、副主席。

    五、代表名额及条件

    (一)代表名额分配。代表人数、名额分配按镇妇女人口比例确定,要体现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要求。每村(社区)不少于2—3人,镇机关、学校、个私企业人员等应占有一定比例。代表中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比例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通过选举或协商推荐产生。

    (二)代表条件。群众拥护,办事公道,热心为妇女群众服务,关心妇女疾苦,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敢于替妇女讲话,为广大妇女所信任;在学习、工作、生产、家庭、子女教育等方面能起表率作用。积极参与妇女事业发展、 有一定文化素养、政治素质好的优秀妇女人才。

    六、名额要求

    镇妇联设执行委员会委员25名,常务委员7名。其中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1名。执委中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比例占40%以上,常委会委员中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比例占30%以上。

    七、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19日—6月30日)。镇妇联组织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掌握现状,认真回顾总结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健全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妇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等,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流程。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制定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3.加大宣传力度,以会代训。广泛宣传妇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法律政策、操作程序等,努力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氛围。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引导妇女群众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提高参与选举的能力,真正把党委政府放心、妇女群众信任、真心为基层妇女儿童服务的优秀妇女人才选进妇联班子。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7月10日)。镇妇联换届选举要按照首先选举妇代会代表、其次召开妇代会,选举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选举妇联主席、副主席的顺序进行。

    1.妇代会代表的选举。召开妇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妇联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认真做好选举筹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组织协调村(社区)“两委”班子做好妇女代表的推选工作,推选妇代会代表候选人,推选结束后,向广大妇女群众公示推选情况。

    2.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执委候选人的产生,要征求党委、村“两委”的意见,提出执委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执委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5%。

    3.妇联主席、副主席及常委的选举。镇妇联主席、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常委在执委中以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将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备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10日—7月15日)。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档案整理(包括代表花名册、代表登记表、选举办法、选票、妇联工作报告等),要及时向市妇联报备相关统计表,并做好新老班子交替工作,妥善处理好有关政策的落实。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基层妇女组织换届选举是我镇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妇女组织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法律性强,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一)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各镇(街道、办事处)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有效扎实开展,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工)

委书记要认真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妇联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换届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确保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业务指导。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检查,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经费上落实。镇妇联要具体负责,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保质保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严肃换届纪律。镇党委要本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增强法治观念,学习妇联选举相关法规,细化换届工作程序,完善防范监督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换届选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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