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就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2023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八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电话:0751-555534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度我委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全年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通知公告3条;工作动态信息7条;统计信息3条,均为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2024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制定实施《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我委网络信息平台建设,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和勘误,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内容不准确、分类不清晰等问题,并持续接受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依法依规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在一定层面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5年,我委将进一步增添措施,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我委干部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推动我委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广东乐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