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中小学,局相关股室:
近几年来,校园内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影响非常恶劣。为持续深入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和杜绝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切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防治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乐昌市委平安乐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乐昌市开展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制定了《乐昌市中小学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昌市中小学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有效遏制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5号)文件精神和《乐昌市开展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防控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是保障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共建平安文明校园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依法依规治校,扎实做好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控工作,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
乐昌市中小学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培伟
副组长:谢海雄、张瑞辉、曹远翔、刘斌、余春荣、谢冲
成 员:曾志强、何思、罗胜全、黎静颖、余丽华、王伟伟、邓秀园、钟粤元、彭丽媛、黄良慧、李文坚、刘祥、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曾志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文坚和刘祥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举报、办公电话0751-—5552533、5561962(请各校在显著位置张贴,对外公布)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乐昌市教育局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责任股室为教育局办公室、党工委办、人事股、基教股、纪工委、职成股、市教师发展中心、督导室,具体职责如下:
组 长: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副组长和成员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副组长:按照教育局领导分工及包片制度对所分管领域和包片的学校,履行领导、督促、检查和监管等职责。
办公室:负责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后,组织安排相关会议和督查督办,协助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相关处置工作。
党工委办:牵头做好舆情监控和相关处置工作。
人事股:负责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纳入校长和教师培训计划,学习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能力。
纪工委: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工作敷衍、处置不当,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基教股:一是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协调市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相关股室做好全市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负责具体督促中小学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
二是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
三是督促学校开齐开全法治教育课,负责加强学校法治宣传、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题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典型案例,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
职成股:负责督促幼儿园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师风师德建设,严禁殴打、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督促幼儿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督促指导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民办幼儿园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负责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校园欺凌预防教育工作,完善学生管理措施,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督导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对全市各学校的督导指标体系当中,加强组织对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全程监督。
市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体活动,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传递正能量,为学生提供放松减压的活动场所和自我展现的平台;负责督促学校开齐开全心理健康教育课,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学校做好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从小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督促学校指导家长做好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各中小学校:负责开展校园欺凌(暴力)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生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制定完善校园欺凌(暴力)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和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处置校园欺凌(暴力)事件。
三、完善措施,加强防范
(一)提前预防,消除校内隐患
各学校(园)要进一步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明确专门负责部门,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校(园)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部门主任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好事前预防工作:一是常态化开展好排查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全校学生的梳理排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样本抽查,建立详细的帮教台账,列入重点监督教育对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相关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二是常态化开展收缴清查“校园内违禁物品”专项行动,重点清查校园内存在的攻击性器械、反动淫秽书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教学用)等,着力查处流入校园的刀具,特别是管制刀具,要逐一登记、逐一追根溯源,要主动联系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疏导、化解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好“学生宿舍巡查”行动,加大专项巡查力度。积极开发校本德育课程,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按照自主、多样、公益原则,指导学生社团建设,支持学生自主管理。
(二)加强教育,强化日常管理
要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提高学校治理水平。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殴打、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要利用法治教育宣传栏(园地)、安全课、思想政治课程、法治报告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法治意识,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要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教会学生面对暴力欺凌行为时运用的策略;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对家长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形成家校教育合力,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进一步加强校规校纪建设,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发生在校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犯罪的中小学生,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师生大胆举报违规违法事件。
(三)严格把关,杜绝外来隐患
要进一步加强校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健全外来人员联系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要设立校园安全举报电话,对在学校周边逗留的闲散人员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的安全问题,认真调查了解,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学校门口要张贴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第一时间报警。
四、及时处置,做好善后工作
(一)规范校园欺凌(暴力)处置和报告制度。各校要健全学生欺凌(暴力)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欺凌(暴力),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动制止,有伤情的要立即现场紧急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及时报警,预防二次伤害。对情节严重的欺凌(暴力)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报告(含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要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介入并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暴力)事件,要及时报送市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规范程序应对社会及各类媒体的问询或采访报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二)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
各学校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按计划进行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警示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
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的机会。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五、认真总结,完善台账建设
一是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上好主题班会课,开展好排查工作,把好校门出入关。
二是各学校要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同时要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三是各学校要完善台账建设,收集活动图片,按时报送总结材料。请各学校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学校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电子版(盖章)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德育工作邮箱:lcjcjygdygz@126.com
联系人:李文坚、刘祥,联系电话:0751-5552533、5561962,德育工作邮箱地址:lcjcjygdyg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