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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情况通报

全市各民办学校: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2年4月13-15日对全市68所民办学校(含幼儿园)进行了年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内容及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我局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市1所民办初中学校、62所幼儿园、5所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此次年检内容涉及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办学资质、财务审计、招生宣传、安全工作、资金监管、党团建设、师资建设及管理等方面。

  二、年检结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一)民办幼儿园年检结论

  1.年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有49所(含免检幼儿园2所),占全市民办幼儿园总数的79%。

  2.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有10所,占全市民办幼儿园总数的16.1%。此类民办幼儿园,必须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的要求,逐项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7月8日前报我局职成股,届时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2022年年检结果将直接定为“不合格”。

  3.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有3所,占全市民办幼儿园总数的4.8%。此类民办幼儿园必须依照我局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求,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逐项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22年7月30日前报我局职成股,届时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将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国家教委令第4号发布)和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法定程序给予幼儿园“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二)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论

  民办初中学校1所,年检合格;民办教育培训机构5所,均年检合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办学条件

  1.部分幼儿园资金投入不足,校舍设施比较陈旧、设备比较简陋。

  2.部分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活动面积、生均绿化面积不足。

  3.部分幼儿园功能室配备不齐,门卫室、资料室、留观室等辅助或者专用场室欠规范。

  4.部分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缺少开辟沙地、水池等设施条件。

  (二)安全管理、疫情常态化管理工作

  1.制度建设:部分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教育工作力度不足。

  2.“三防”建设:部分幼儿园门卫室设置欠规范、缺少专职保安人员、门卫室缺少相关制度资料(未建立外来人员准入制度,未开展外来人员进校询问、登记、报告制度)等。

  3.食品安全:部分幼儿园食堂准入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建立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台账、食品留样管理欠规范。

  (三)教师队伍建设

  1.部分幼儿园教职工(含专职会计、医务人员)配备不齐,幼儿园持教师资格证上岗的专任教师比例不高,部分幼儿园存在个别教师非学前教育专业的现象,教职工流动性大、稳定性不足。

  2.部分幼儿园从教人员政治理论学习需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资料台账有待进一步完善。

  3.部分幼儿园未与个别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劳动合同欠规范;部分幼儿园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为教职工落实“五险一金”。

  4.从教人员档案资料欠完善。

  (四)财务管理

  1.规章制度方面:各学校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在制度落实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

  2.财务业务方面:部分幼儿园缺少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账务管理、会计台账、财务档案管理欠规范;部分幼儿园的营养餐账目欠规范,相关票据不齐;部分幼儿园教师薪酬台账欠规范。

  (五)校务管理及资料建设

  1.部分幼儿园存在未按时按要求召开董(理)事会议,从教人员业务研修不够,档案资料建设不完善,校长检查、督促不足等问题。

  2.部分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相关常规管理资料收集欠完整、规范,年检资料未按年检评估细则分类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各民办学校要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对标对表进行梳理,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整改。

  (一)持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1.进一步完善办学管理机制,服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升办学内涵,提高保教质量。

  2.每学年初将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收费备案表报送乐昌市教育局备案。

  3.严格按标准班额招生,杜绝大班额,克服小学化倾向。

  4.坚持公益性原则,依法治校,持续规范办学行为。

  5.健全家园共育机制。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充分挖掘、利用社区及社会资源,尊重和发挥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学校育人工作水平,推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体系,优化育人环境。

  (二)持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1.各校领导班子要健全,职责分工要明确,岗位责任制要落实,年龄结构要合理,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

  2.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要持证上岗、有教师资格证书、100%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3.教师要为人师表,讲究师德,教书育人,保持优良师德师风。

  4.配齐安保、医务、财务等工作人员。

  5.规范教职工聘用合同,保障教职工待遇,避免发生劳务纠纷。

  6.强化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工作。

  (三)持续强化安全管理

  1.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坚持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未完善门卫室的学校要立即建好门卫室,完善相关制度,配齐安保设施。

  3.严格门卫室值班值守制度,严把外来人员准入关,落实询问、报告、登记等制度;加强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培训,避免保安人员变成“守门员”。

  4.严格执行校(园)长安全检查制度,按要求建好相关检查台账。

  5.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负责人每周一次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并建好台账;建立健全食堂准入制度,杜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及食材、食品存放间,树立“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的安全意识。

  6.持续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7.落实疫情防控管理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到位。

  (四)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管理。

  2.规范会计台账,收齐相关票证,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3.严格伙食费的使用与管理,做到物有所据、账目清晰。

  4.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收费。

  (五)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1.按办学规模招收学生,加快解决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不足等问题。

  2.完善相关功能场室,增加相关功能室设施设备,改变设施设备陈旧、简陋的现状。

  3.增加从教人员培训经费,让从教人员得到更多、更好的培训机会,以增强其业务能力,更好服务于教育教学。

  (六)规范内务管理

  1.严格按要求召开董(理)事会议,商讨、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落到实处。

  2.提升管理理念,丰富管理内涵,提高办学规范化、科学化和特色化水平。

  3.坚持“术业有专攻”理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严格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科学保教。

  4.规范资料建设,重视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做到有专人负责,科学分类,专柜存放,规范管理。

  5.加强教师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教师个人资料,按“一师一档”要求建档。

  各学校要坚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常态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提升内涵、科学发展,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校园和谐平安。

  附件:乐昌市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结果.docx

  乐昌市教育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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