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
根据乐昌市财政局《关于追加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乐财教〔2022〕28号)文件精神,现追加下达你校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此款列2022年“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追加下达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
乐昌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