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粤府办〔2018〕28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普惠健康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2021学年乐昌市政府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就拟购买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学位数量(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8月16日至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购买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学位数量有异议,属个人反映情况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向乐昌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时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属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诉受理地址: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乐昌市教育局,电话:0751-5557176。
附件:2021学年政府拟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名单及数量汇总表.xls
乐昌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