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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乐昌市八朵花幼儿园举办者变更的决定

乐昌市八朵花幼儿园:

  你园递交的变更举办者申请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2022年8月23日局班子会议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同意乐昌市八朵花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由骆艳兰变更为赖诗茹。

  自本决定下达之日起,请新任举办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举办者责任。



  乐昌市教育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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