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教育系统规章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普遍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1.聚焦主题抓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积极开展“双周讲坛”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工作作出的重要工作指示和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周密制定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党员“集中收听收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各级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开展“深入学”,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
2.聚焦主线固根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焦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党建引领学校治理效能”主题,扎实推进教育领域“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任务,组织全市44所中小学校对学校章程进行修订,详细梳理公办中小学校书记、校长配备情况,逐步形成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思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校园、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3.聚焦主业强堡垒,守好意识形态安全线。召开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紧盯“五四”、省党代会、中高考、“七一”、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细化分解涉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及政治安全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扎实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对下属所有党支部评星定级,深入试点“支部建在学科组上”试点工作,全面打造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1.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为我市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合理的工作机制,在制度上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局领导班子结合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教育领域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落实。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集中观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实况直播,认真聆听学习大会报告。开展线上线下全覆盖学法活动,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制专题讲座、法治研讨、旁听庭审等各种教育培训,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于7月29日举办普法知识讲座,重点讲解民法典与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影响未成年人的生活,提升依法治教的工作能力。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进一步掌握法治政府的相关内容,牢固树立了为民服务、便民服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加快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并在年初对依法行政工作做了安排,制定了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职责,分解了任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今年组织4名工作人员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组织23人参与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组织局内干部进行年度法学考试,共有72人参与,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教育法治建设领导保证。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构筑法治思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争做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提高依法治校水平。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了统一的机关、校园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制度,畅通师生权利救济渠道,深入各学校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师生合法权益。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市普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教育改革发展为主线,着力推进教育法治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
3.强化监督,确保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一是局党组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了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规范民办教育与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一是规范“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960人,在全市义务教育学生中占比1.7%。乐昌市中英文学校已实现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等“六独立”,整体符合规范发展要求。二是依法依规完成8所民办幼儿园的名称变更,关停及整顿8所无证学前教育机构。三是联合各方资源和力量,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建立培训机构等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135所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均能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教育部门审批的5所机构全部纳入预收费资金监管,逐步落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证照齐全。
2.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成立由局长总包案的工作专班,制定局领导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制度。启用服务大厅专门办理转学入学业务咨询,快速解答学生家长的疑问。我局今年受理12345热线工单共405件,其中撤单45件;投诉类327件;举报类9件;建议类53件;咨询类16件。通过优化研判机制,提高矛盾多元化解协调能力,完善舆情监测、分析、报送工作,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信访处置,提高信访维稳信息系统应用水平,真正实现各类风险隐患的早发现、早处置、早纾解。
3.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营造安全和谐育人环境。对全市现存和在建的425个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深入排查建档,因地制宜立即采取拆除、停用、维修、加固等整治措施,确保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开展14次校园安全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共排查相关问题隐患6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报11次。拓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2022年7月,我局引入乐昌市校园“调赔结合”机制,与乐昌市第三方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共有效化解相关涉校矛盾纠纷18起,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齐抓共管思维,加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及周边平安稳定,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实事。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将学习宣传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作为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部署安排,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邀请我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在党组会上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全面学习了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的一系列制度举措,重点领会了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要求,领会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而不是层次教育的新定位,领会就业导向、多元办学、产教融合等新制度、新举措及其重大意义。通过邀请妇联宣讲团成员以及专业律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转化成深化学校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生动局面。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制定《乐昌市教育局权责清单》,并在市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实现了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目前无证明事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我局清理“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电子证照材料实现免提交,政务服务系统各事项清单也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为。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制定执法清单,压实执法责任。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承接上级下放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上半年申请数为277件,受理277件,办结数量为277件;下半年申请数为35件,受理35件,办结数量为35件,全年中未受理和未按时办结的事项为零。本年度行政检查15次(68所民办学校年检1次,89所幼儿园安全检查5次,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安全检查6次,无证机构检查治理3次);行政许可42项(8所民办幼儿园名称变更、8所幼儿园举办者变更、1所培训机构举办者变更、25辆校车许可标牌办理),行政处罚0项。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期间配备至少2名执法人员,坚持执法过程全记录、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依法结果公示公开,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2.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本系统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实行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对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目前,乐昌市教育局及所有中小学校都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要求各学校邀请法律顾问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为师生上法治课,不断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局务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落实行政首长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制,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3.执法规范、严格执法。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定期安排在职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并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行政执法着装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1.人民群众对教育行政许可审批的认知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实际使用操作上存在困难,行政审批的效率和行政执法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大。
2.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考取行政执法证的积极性还不够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升。
3.对省执法公示平台操作不够熟悉且不够重视,没有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结果及时予以公示。接下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民主政治,不断提高政府法治工作水平,助力乐昌教育健康发展。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党建引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突出党建引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着力提高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水平,实现教育系统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推进依法治校,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对照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推动学校制度重构和相关组织建设,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继续处理好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保证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继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创建一批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校的引领作用,提高依法治校整体水平,提升学校自主管理能力,打造法治校园、平安校园。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压实各学校主体责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开展校园法治建设,继续组织国家宪法日和相关纪念日学生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党团、少先队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奋发向上的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宣传方式及拓宽宣传渠道,运用新媒体和新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调动广大干部、师生积极性参与依法治理,营造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的社会治理氛围。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