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关于下达2023年及清算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启智学校:

  根据乐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及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乐财教〔2023〕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校2023年及清算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和启智学校课本费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2)。此款列2023年“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相关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好补助资金,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103-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均公用经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请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3年及清算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

附件2:下达2023年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1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