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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教育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政府:

  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项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3项,分别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非学历教育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举办者、办学层次、办学范围、主管机关,非学历教育机构层次类别变更,非学历教育机构合并、分立,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立,非学历教育机构终止办学,未成年人入读工读学校审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校车使用许可,学前教育机构变更,学前教育机构层次类别变更,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学前教育机构终止,民办学校章程备案,民办幼儿园中小学章程及章程修订备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层次类别变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合并、分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称变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终止办学,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审批,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审批;23项行政许可中,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均已发布,不存在未进驻市网上办事分厅的事项。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数为355宗,其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受理312宗,办结312宗,审批同意312宗;非学历教育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举办者、办学层次、办学范围、主管机关受理2宗,办结2宗,审批同意2宗;校车使用许可受理25宗,办结25宗,审批同意25宗;学前教育机构变更受理16宗,办结16宗,审批同意16宗。

  (二)依法实施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遵守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制定规范审批程序、更新完善办事指南、规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相一致;落实行政审批改革,落实取消应当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对新增许可事项的纳入实施;明确审批标准、自由裁量权,按照标准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平台优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网上公示。

  (三)公开公示情况。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双公示平台(http://credit.sg.gov.cn/qxxy/sgs/deptSgsIndex.do?ptjgid=93c08de565171fad016531f1f04d000d&_appCode_=LCS)及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我单位行政许可审批方面受理情况、办结进度、审批情况等信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明确详细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自查报告在乐昌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开。

  (四)监督管理情况。在局机关大院各处宣传栏公开办事流程和监督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网上办事大厅公示监督投诉电话,对从事审批工作的人员进行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强化审批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一旦发现审批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实施效果情况。一是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我局对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了审批效率,行政相对人大多表示满意,我局也未收到过行政相对人相关的投诉,达到了设立行政审批时预期效果。二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切实解决了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梳理、材料名称不统一、办结时间不一致及线上线下办理事项材料不一致等问题。

  二、创新工作亮点

  暂无。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中,所需提交的办理材料较多,行政相对人在提交材料上会遇到一定难度。同时,所提交的材料编制质量差影响了事情办理的进度与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在严格准入的基础上,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办理速度。二是对行政许可流程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渠道事项数据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让行政相对人多掌握教育常识,一次性递交材料后能被受理,进而提高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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