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民办学校: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23年3月22-24日对全市62所民办学校(含幼儿园)进行了年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内容及方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我局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市1所民办初中学校、56所幼儿园、5所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此次年检内容涉及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办学资质、财务审计、招生宣传、安全工作、收费退费、党团建设、师资建设及管理等方面。
二、年检结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一)民办幼儿园年检结论
1.年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有27所(含免检幼儿园4所),占全市民办幼儿园总数的45%。
2.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有31所,占全市民办幼儿园总数的51.7%。此类民办幼儿园,必须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的办园指南》的通知(粤教基〔2023〕4号)要求,在2023年7月20日前逐项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局教育股,届时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对整改后仍未达到“合格”的幼儿园,2023年年检结果将直接定为“不合格”。
3.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有2所,占全市民办幼儿园总数的3.3%。此类民办幼儿园必须依照我局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要求,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的办园指南》的通知(粤教基〔2023〕4号)要求,在2023年7月20日前逐项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局教育股,届时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将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9月1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四号)和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法定程序给予幼儿园“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二)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论
民办初中学校1所,年检合格;民办教育培训机构5所,均年检合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办学条件
1.部分学校资金投入不足,校舍设施比较陈旧、设备比较简陋。
2.部分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
3.部分学校生均绿化面积、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活动面积不足。
4.部分学校功能室配备不齐,门卫室、资料室、留观室等辅助或者专用场室欠规范。
5.部分学校室外活动场地缺少开辟饲养角、种植园区等设施条件。
6.部分学校每班区角数量未达到3个以上,区域划分不明晰。
7.部分学校玩具材料种类较少,数量不够,幼儿图书种类较少且生均图书数量不达标。
(二)安全卫生工作
1.部分学校安全防、检查制度和卫生保健制度不完善,安全教育工作力度不足。
2.部分学校的幼儿入园前未进行体检。
3.部分学校缺少食品采购凭证、带量食谱,食品留样时间未达到48小时以上。
4.部分学校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三)教育教学活动和教师队伍建设
1.部分学校教育活动有小学化倾向,一日生活制度不够科学合理,正餐间隔时间未达到要求,户外活动时间未达到2小时。
2.部分学校教职工配备不齐(未配齐两教一保、没有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专职安保人员、专职炊事员),保育员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比例未达到100%,持教师资格证上岗的专任教师比例不高,部分存在个别教师非学前教育专业的现象,教职工流动性大、稳定性不足。
3.部分学校缺少专项教职工培训经费,从教人员公开课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缺少评课表、照片、时间等)。
4.部分学校未与个别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不匹配,工资未达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学校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为教职工落实“五险一金”。
(四)财务管理
1.规章制度方面:各学校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在制度落实方面有待进一步规范。
2.财务业务方面:部分学校缺少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账务管理、会计台账、财务档案管理欠规范;部分学校未有独立账目,账目不清晰;部分学校的营养餐账目欠规范,相关票据不齐;部分学校教师薪酬台账欠规范。
(五)校务管理及资料建设
1.部分学校存在未按时按要求召开董(理)事会议,从教人员业务研修不够,档案资料建设不完善,校长检查、督促不足等问题。
2.部分学校教育教学及相关常规管理资料收集欠完整、规范,年检资料未按年检评估细则分类整理归档。
四、工作要求
各民办学校要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对标对表进行梳理,查找各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项整改。
(一)持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1.进一步完善办学管理机制,服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升办学内涵,提高保教质量。
2.每学年初将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收费备案表报送乐昌市教育局备案。
3.严格按标准班额招生,杜绝大班额,消除小学化倾向。
4.坚持公益性原则,依法治校,持续规范办学行为;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的办园指南>的通知》(粤教基〔2023〕4号)要求,依法依规办园,提高我市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质量。
5.健全家园共育机制,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充分挖掘、利用社区及社会资源,尊重和发挥家长在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学校育人工作水平,推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体系,优化育人环境。
(二)持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1.各校领导班子要职责分工要明确,岗位责任制要落实,年龄结构要合理,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
2.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要持证上岗、有教师资格证书、100%中专以上学历;配齐两教一保,保育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文化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3.教师要为人师表,讲究师德,教书育人,保持优良师德师风。
4.配齐安保、医务、财务、炊事员等专职人员且持证上岗。
5.规范教职工聘用合同,及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教职工待遇,避免发生劳务纠纷。
6.强化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工作。
(三)持续强化安全管理
1.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坚持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把外来人员准入关,落实询问、报告、登记等制度;加强安保人员岗位职责培训,避免安保人员变成“守门员”。
3.严格执行校(园)长安全检查制度,按要求建立好相关检查台账。
4.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负责人每周一次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并建好台账;建立健全食堂准入制度,杜绝无关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及食材、食品存放间,树立“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的安全意识;严格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5.持续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努力规范财务管理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管理。
2.规范会计台账,收齐相关票证,做好清查归档工作。
3.严格食堂食品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做到物有所据、账目清晰。
4.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
(五)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1.按办学规模招收学生,努力解决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活动面积不足等问题。
2.增加户外活动设施,增加活动器械功能,增加玩具材料和图书数量,增加完善相关功能室,增加相关功能室设施设备、班级区角,改变设施设备陈旧、简陋的现状。
3.增加从教人员培训经费,让从教人员得到更多、更好的培训机会,以增强其业务能力,更好服务于教育教学。
(六)规范内务管理
1.严格按要求召开董(理)事会议,商讨、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落到实处。
2.提升管理理念,丰富管理内涵,提高办学规范化、科学化和特色化水平。
3.坚持“术业有专攻”理念,提升教育教学效果;严格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科学保教。
4.规范资料建设,重视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做到有专人负责,科学分类,专柜存放,规范管理。
5.规范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设立独立账目,账册齐全,账目清楚。
6.加强教师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教师个人资料,按“一师一档”要求建档。
各学校要坚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管理、提升内涵、科学发展,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校园和谐平安。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