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监管,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治理,提升校外培训治理水平,整体服务推进我省“双减” 工作,现决定面向全市各行各业选聘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组建公众监督队伍参与我市校外培训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社会监督员主要从熟悉校外培训政策法规,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研究,或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教师,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各界社会人士中优选聘请。为增加社会监督员的代表性,原则上,同单位不选荐相同业务领域社会监督员,不选荐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二、资格要求
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热心教育事业,关注教育发展,热爱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密切联系群众、公信力较强;
(四)身体健康,受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 60周岁,身体状况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可放宽至70周岁,且本人自愿应聘。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深入调查了解校外培训治理的实际情况;
(三)及时反映校外培训治理中共性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根据了解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开展全市性督查调研工作。
四、监督内容
(一)原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假注销、真运营”现象,重点监督已注销的培训机构仍在继续开展学科培训等情况,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
(二)非学科类机构非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培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幼儿开展超前超标等培训的现象。
(三)任何机构不得利用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
(四)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等行为;是否存在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是否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否超前收费(一次性缴费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单科目不超过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是否存在培训材料、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五)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违规行为。
(六)及时提供各类新办(开)培训机构的信息或线索。
(七)监督并反馈校外培训机构其他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五、选聘程序
监督员候选人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产生,人员确定后由乐昌市教育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每期培训社会监督员实行二年一期(第一届任期为2023年9月—2025年9月),一期一聘。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填写《广东省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推荐人员信息表》,并于 2023 年8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发至乐昌市教育局安监股邮箱:lcsjyjajg7176@163.com,联系人:王伟伟,联系电话:0751-5557176。
七、日常管理
(一)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属志愿服务性工作,不享受工作报酬。
(二)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解聘:
1.未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
2.监督反馈过程中存在故意捏造与事实不符行为的;
3.身体健康情况不再适合监督工作的;
4.本人提出并经研究同意不再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5.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