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公职人员工作调动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法规的决定》(乐委组〔2012〕9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乐昌市城区中小学岗位竞聘方案》下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将《2023年乐昌市城区中小学岗位竞聘方案》精神传达给每位教职工。
2.教师参加岗位竟聘,必须具备竞聘方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包含乐昌教育系统入编年限、学历、教师资格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乐昌教育系统入编年限,是指2018年及以前招聘到乐昌教育系统工作的年限,计算方法用2023年减参加工作的年份。近三年年度考核是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
3.学校必须按竞聘方案规定的程序操作。一是参加竞聘教师应如实填写《2023年乐昌市城区中小学岗位竞聘申请表》,学校审核小组要根据竞聘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二是负责审核的校长要认真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同时加盖学校公章;三是对参加竞聘教师的工作实绩考核分数进行认真核对,并对参加竞聘教师的情况及考核分数按规定公示,考核分数以各学校审核核定的为准,无疑议后方可上报教育局。如因审核不认真造成的分数错误,责任由审核学校负责。
4.各学校将参加岗位竟聘教师申请表和各种材料及复印件于8月19日前上交到教育局人事股。
5.面试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面试地点:乐昌市果育小学。面试时间和地点不再另行通知。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1日
2023年乐昌市城区中小学岗位竞聘方案
为深化我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2008年我市制定了《乐昌市中小学教师市内调动实施意见》,中小学教师市内工作调动实行竞争上岗。自实施以来,对改善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教师流动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解决城区部分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紧缺学科教师问题,特制定本竞聘方案。
一、 竞聘范围
本市中小学在编在岗且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及以前招聘到乐昌市中小学工作),中途工作调动后在新工作单位任教3年及以上(2020年及以前调动)的教师。
二、 竞聘原则
1.按编定岗,按岗配员原则。学校调进教师,以市委编办核定下达的编制数、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和学校学科需要为依据,实行定编、定岗,按岗配员。
2.公开平等,择优录用原则。公开岗位职数、调入条件、考核办法、办理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考核,实行公平、公正、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3.严格要求,一票否决原则。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竞聘最后入围资格。
三、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1)报考城关中学、凤凰小学、乐城一小、乐昌小学岗位的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9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2)报考其余学校岗位的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至53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8月19日后出生)
2.师德师风高尚。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端正;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近三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3.资格学历达标。报考城关中学、凤凰小学、乐城一小、乐昌小学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竞聘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余学校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竞聘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城关中学的需具有三年及以上高中任教经历,报考初中岗位的需具有三年及以上初(高)中任教经历。
4.工作表现优良。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72学时规定要求。
5.服从新岗调配。竞聘后需根据取得职称及竞聘学校岗位空缺情况重新确定岗位聘用等级(高级职称聘任七级岗位、中级职称聘任十级岗位、初级职称聘任十二级岗位)。
6.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市内竞聘申请:
①近三年师德考核有不合格者;②近三年有严重违纪违法,被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③违反劳动纪律三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④近三年请事假累计达2个月及以上者;⑤教学常规执行差,教学效果差、不服从学校管理、师生及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
四、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职数。市教育局根据中小学教职员编制使用以及学校学科教师结构情况,依照精简、规范、优化、高效的原则,制定2023年乐昌市城区中小学岗位竞聘职数表,向全市中小学校予以公布。
2.个人提出申请。教师根据文件要求和岗位职数表,向所在学校提出竞聘申请,如实填写《2023年乐昌市城区中小学岗位竞聘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校(中学、中心校、中心小学,下同)审核。
3.学校审核把关。学校收到竞聘教师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要结合本校人员编制、教师学科结构以及教师申请竞聘的理由、条件进行严格把关。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在证件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意见及姓名,盖上学校公章。同时,根据审核情况,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参加竞聘人选。对不符合条件的,学校要耐心细致做好工作。
各校确定上报本校参加竞聘教师的比例,超配学校控制在本校教职工总数的12%以内,缺配学校控制在本校教职工总数的8%以内;应在本校超配学科教师中考虑拟定上报竞聘教师。
4.校内进行公示。学校将已确定上报竞聘教师情况(含各类加分情况)在学校全体教职工中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所在学校完善审签手续后,由学校将教师竞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教育局。
5.组织说课面试。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数按百分制计算,说课成绩低于75分不予竞聘调动。
6.公示综合成绩。面试结束3天内,对参加面试教师的工作实绩考核成绩、业务水平考核成绩、加分项进行统计,计算出综合总分,并将综合总分按相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综合总分将通过OA发至各相关学校,由各相关学校进行公示并告知竞聘教师本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7.确定调动名单。综合成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育局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审议,按照每个竞聘岗位教师的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每个竞聘岗位职数确定调动人员名单,确定调动的人员说课成绩不能低于75分。
8.办理调动手续。被确定为调动的人员,由教育局下达工作调动通知书,办理调动手续。教师接到工作调动通知书后,要及时办理工作和学校财产的移交,按规定时间到新单位报到。凡不按规定移交工作和归还学校财产的,学校不得开出介绍信,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五、考核办法
为体现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教师市内工作调动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同时兼顾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总分为100分:工作实绩考核占20分,业务水平考核占70分,加分项10分。
(一)工作实绩考核(满分20分)
对申请人的工作实绩考核按以下规定内容和标准进行计分,除入编年限外,其他的均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1.乐昌教育系统入编年限(满分5分):按乐昌教育系统入编年限计算,每一年计0.5分,最高不超过5分。(乐昌教育系统入编年限以市人社部门发文为准)。
2.荣誉称号(满分3分):在乐昌教育系统工作以来,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者进行计分,标准如下: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3分,地市级(厅级)2分,县级(处级)1.5分,镇级(科级)1分,校级(市直学校、镇中学、中心校、中心小学)0.5分。以上项目按最高的一项(次)计分。
3.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满分6分):对任教以来,被评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的教师进行计分(不含任期内未满培养期的),韶关市级及以上6分,乐昌市级4分。
4.教育科研成果(满分6分):对在乐昌教育系统工作以来获得过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含学会等其他机构)奖励的教育科研成果:
①优秀课例、教学竞赛、说课比赛计3分。
评分标准:
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国家级奖及省级一等奖3分,省级二等奖2分,省级三等奖1分,省级优秀奖0.5分。
地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
以上项目按最高的一项(次)计分,不累加。
②课题结题计3分。
评分标准:
省级课题结题的主持人得3分,参与人得2分;
地级市课题结题的主持人得2分,参与人得1分;
县级课题结题的主持人得1分,参与人得0.5分;
以上结题课题按最高的一项(次)计分,不累加。
(二)业务水平考核(满分70分)
以说课方式进行,按照说课成绩进行折算。
(三)加分项(满分10分)
1.自聘任为我市在编在岗教师后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每一年计0.5分,此项最高不超过5分。
2.自聘任为我市在编在岗教师后有学校行政工作经历的,每一年计0.5分,此项最高不超过5分。
六、组织实施与监督
1.切实加强宣传。实施中小学教师市内工作调动竞争机制,是我市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它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各校要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教师理解、支持这项改革。
2.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执行,规范工作程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运行。
3.严肃工作纪律。凡向组织提交的材料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调动资格,在全市通报批评,且今后该教师三年内不得提出工作调动申请。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成绩计算失实的,或故意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经办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其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4.按时上报材料。组织竞聘时间,按教育局发文通知规定。各项上报材料,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5.监督投诉电话
人事股电话:5556346 审监股电话:5567930
七、本方案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