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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告知书

各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全面落实广东省现存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证照齐全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有意愿继续从事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尤其是有意愿进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机构白名单的),须按照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和乐昌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实施办法》,尽快到乐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办证申请材料。

  二、无意愿继续从事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工作的机构或个人,应当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存在读学员的消课、退费工作,妥善处理场地退租清算、证照注销等相关事宜,完成转型退出。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面向中小学阶段学生开展科学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培训。

  三、对于2023年12月1日后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仍在培训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乐昌市教育局有权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依法予以查处。按照规定,未经审批许可擅自办学的机构或个人,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乐昌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办学的培训机构予以处罚。为避免承担法律风险,请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评估,符合条件主动办理办学许可证,规范办学、诚信经营,共同促进全市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乐昌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办证咨询电话:0751-5552533。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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