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乐昌市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智能机器人 | 网站无障碍 | 适老版 | 手机版
| 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关于同意乐昌市乐城英才幼儿园举办者变更的决定

  乐昌市乐城英才幼儿园:

  你园递交的变更举办者申请材料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同意乐昌市乐城英才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由袁有玲变更为付常艳。

  自本决定下达之日起,请新任举办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举办者责任。

 


  乐昌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5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