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示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8号)和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韶招考中心〔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乐昌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中学务必在1月27日前进行公示,并公布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4年8月31日。同时,市招生考试中心从 1月24日起将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lechang.gov.cn/)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4年12月底,联系电话:0751-5561811。
二、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乐昌市教育局、乐昌市招生考试中心、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乐昌市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乐昌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乐昌市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