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乐昌市梅花镇星星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并且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244028160000208号)自然废止。
特此公告。
乐昌市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