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乐昌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教育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作动员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扎实有效开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自我革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引导带动全系统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市教育局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统筹负责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股室和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相关股室对照问题,逐一认领,将整改落实责任落实到个人,形成“层层传导,层层压实”的巡察整改职责体系。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加强统筹调度,检查工作成效。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市委巡察组的各项整改工作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式管理”和“问题落实销号制”机制,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乐昌市教育局党组着重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一方面在“建”上下功夫,结合巡察整改问题导向,深入研究讨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围绕原有制度建设补短板、填空白,着力构建教育、管理、检查、监督、考核、激励、惩戒等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在“行”上见成效,在工作中强化制度贯彻执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切实强化问责制,对于违反制度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四)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实效
乐昌市教育局党组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好教育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中央、省委、韶关市委以及乐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得到全面落实、落地;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教育每一名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筑牢党风廉政思想防线,努力锻造一支党性坚定、纪律严明、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教育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把落实整改作为促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业务工作融会贯通,不断提升党组谋全局、抓大事能力以及干部职工业务工作和服务水平,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韶关市委和乐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
1.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精神不够到位,学思践悟不足”方面的整改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效,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
二是大兴调查研究,制定《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调查研究课题安排》,扎实开展“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围绕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2.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阵地管控存在风险隐患”方面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局校两级班子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通过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切实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大门。
3.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贯彻执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
一是系统谋划教育教学工作。成立乐昌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乐昌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攻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乐昌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攻坚工作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行挂图作战,努力办好办强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促进县域普通高中学校振兴,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下沉、辐射乡村学校,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是履行教育职责。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化经费保障和教育用地保障,落实新增基础教育公办学位“5080”建设任务。新建红杜鹃幼儿园、金色港湾幼儿园、廊田中心学校、老坪石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乐昌一中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二期)、乐昌二中新建学生宿舍楼、职中学生宿舍楼,加快推进扩建坪梅中学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新城中学前期工作。
4.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教育还有差距,统筹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方面的整改
一是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组建了乐昌市金鸡学前教育集团和梅花镇学前教育集团,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69%。推进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和乐昌市第二中学结对、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和老坪石中心学校结对,推动广东北江中学和乐昌市第四中学联盟办学,义务教育水平稳步提升。职业教育不断扩容提质增效。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功转为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开设主干专业11个,其中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双精准”专业1个,取得16项31个国家级省级标志性成果。
二是五育并举提升教学质量。高考教学质量稳步提升,乐昌二中、城关中学被评为韶关市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学校;教科研成绩显著,我市有省级立项的课题8个,韶关市课题结题53个。荣获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韶关市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科技创新大赛等自然科学素养类比赛中,5人次荣获广东省奖项,125人次荣获韶关市奖项;在作文、绘画、书法大赛中,1人荣获国家级奖项,5人次荣获广东省级奖项,105人次荣获韶关市奖项;在韶关市级体育艺术大赛集体项目比赛中,6项次荣获韶关市级集体奖,体育艺术类竞赛个人荣获前八名共93人次。
三是巩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每学年开展一次师德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配齐配强教师队伍,乐昌市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校园招聘聘用国家、省属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38人,并和长春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学校达成“实习+就业”基地合作意向。
5.对“校园管理治效能力不强,推动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
一是组织食品安全培训,严明食堂管理标准。组织学校后勤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参加省教育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食堂管理相应文件,规范食堂管理标准。二是开展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督查“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提高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三是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园安保“三防”建设工作的通知》《韶关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安全管理规范》《乐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第九轮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续聘安保服务有关要求的通知》。会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市校车安全专项培训工作会议,组织校车司机、学校安全管理员进行校园交通安全专题培训。
6.对“学生安全管理工作亟需加强,防治能力有待提高”方面的整改
一是持续落实学生安全教育,督促学校持续落实“21530”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校园安全宣传月”开展校园各类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培训。二是加强家校沟通联系,持续开展安全提醒,引导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履行子女监护职责。持续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印发了《关于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及校园安全宣传月的通知》,督促学校并利用每个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校园安全宣传月”开展校园各类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培训。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大与各职能部门、属地镇街工作联动,强化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入村入户,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四是加强特殊学生群体的摸排和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纳入台账管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整改
1.对“工作作风漂浮,求真务实精神不足”的整改
一是强化局领导班子建设。规范议事决策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议事程序,完善会议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深入讨论党组会议议题并充分听取意见,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下沉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开展对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加强对学校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情况的分析研判,进一步选优配强领导班子。
二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大干部素质提升力度,强化考核激励和日常监管,激发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教育引导干部不断改进作风、担当作为。开展借调人员情况自查,修订完善借调人员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借调人员数量、借调时间,强化对借调人员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2.对“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谨”的整改
一是成立问题整改专班,强化领导。整改专班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并落实整改责任。二是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3.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内控制度,健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规范实施。
三是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程,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
4.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监管缺位,廉政风险突出”的整改
一是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二是更好发挥教育系统纪工委作用,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严格采购与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采购政策法规,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推动采购规范实施。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
5.对“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引导、督促检查不够,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一是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域问题整改专班,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要求。二是规范资助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告知、申请受理、资料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每一项工作,切实履行认定上报过程中每一项环节的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织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资助工作人员参加全省资助工作培训。通过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加强了国家资助政策学习,明确了资助工作要求和相关责任,提高了资助工作经办人的业务水平。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资助的权利。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学生通过主题班会、发放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设立宣传栏等方式将资助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向学生和家长进行了全面宣传。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
1.对“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健全机关党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强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党建工作任务。
二是推进党的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
三是从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建立健全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督促指导党组织规范做好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工作,切实把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发挥“评优评先”工作考核激励作用。将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与“评优评先”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两优一先”评选、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各类考核评先工作有机衔接、相互统一。
3.对“教师队伍建设短板突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印发《乐昌市公办中小学校选人用人操作规程》,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加强干部任前档案、考察材料审核,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配备的系统谋划,分类梳理空缺职位和学校提拔的中层干部底数,开展分析研判,对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按程序推进相关职位配备工作。
4.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全面压实,监督执纪力度仍需加强”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二是进一步强化职责,压实责任,印发《中共乐昌市委教育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乐教工委〔2023〕18号)。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纪工委队伍建设,强化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压实学校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学校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考核工作。五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责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对“落实巡视巡察、督查、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的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工作回头看,认真梳理整改问题工作台账,对表销号,真改实改,杜绝整改工作“走过场”。二是抓整改实效,提升整改质效。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将“回头督成效”作为民主生活会必述内容,常态长效监督防止问题复发。三是严格落实党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聚焦审计发现问题,专题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市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办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学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把教育强国建设纳入到学习实践中,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一支作风强、能力优、素质高的干部队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强化巡察整改与成果运用。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巩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和倾向性问题,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创新方法举措,健全制度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乐昌教育高质量发展。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教育的生命线,着力抓好教学质量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教研能力提升、学校教学管理、德育管理提升、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评价体系、优化城乡中小学校布局八大具体攻坚工作目标,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教育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63696;邮政信箱: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邮政编码512200;电子邮箱:lcdwb2012@126.com。
乐昌市教育局党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