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2024年印发乐昌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办法的通知(试行) 》(乐教字〔2024〕79号 )和《乐昌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使用办法》要求,在各校逐级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陈艳凤等815名为乐昌市首批骨干教师,刘业凤等256名为乐昌市首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附件2)。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乐昌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各中小学骨干教师要继续提高师德修养,锤炼自身,提升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水平,积极参与学校及薄弱学校帮扶等工作,发挥在本校、本区域示范辐射作用,助力乐昌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各学校要做好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工作安排,督促培养对象按时保量地完成培养任务,充分发挥教育事业后备力量的重要作用。
乐昌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