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形成富有活力、良性循环的用人机制,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局部分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工作岗位调整
(一)彭丽媛同志调整到教育股工作;
(二)吴欣同志调整到工委办工作;
(三)翁绮悦同志调整到人事股工作;
(四)段炼同志安排到办公室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调整岗位人员须在7月21日前完成工作交接,到新岗位报道;
(二)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尽快熟悉新的岗位,积极努力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尽快成为新岗位的业务骨干,努力推动各股室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中共乐昌市教育局党组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