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基〔2022〕21号)和《乐昌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细则》(乐教联〔2022〕7号)要求,2025年12月8—12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我市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认定。最后拟认定乐昌市阳光菁苗幼儿园等6所民办幼儿园为乐昌市2025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9日—1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需盖上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提供个人身份证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乐昌市教育局审计监督股0751-5567930
附件:乐昌市2025年度拟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单.xlsx
乐昌市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